你是租房代签人吗?知道你的法律责任和提前终止租约的条件
依据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假如一个人在没代理权、超出了代理权,或者代理权已经终止的状况下,依旧代表其他人签订合同,如此的代理行为对于被代理人是没法律效力的。只有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后,行为才可能生效。
在租房市场中,不少租客与代签人合作,帮他们签订出租合同。但你了解,假如身为代签人,你可能要承担肯定的法律责任吗?
转换话题,假如你是租客,签了合约之后却不想租了,你能退剩下的房租吗?答案取决于你的合同条约。假如合同里明确规定了租期未到不退房租,你就需要遵守这个约定。假如合同里没这项规定,你就有权需要退还你支付的房租。
假如你站在相对人的地方也就是和代签人交际的租客,假如你是善意的,你有权利需要那个没代理权的代签人履行债务或赔偿你的损失。但这里有个限制,赔偿的金额不可以超越假如代签行为得到追认时你能获得的利益。
总的来讲,无论是代签人还是租客,知道你们各自的权利和责任是尤为重要的。做出任何决定前,最好是先咨询法律建议,确保我们的行为是在法律框架内。
当然,假如你想提前结束租约,根据一般的状况,你需要至少提前一个月公告房东。假如你们之间没关于提前解约的特殊条约,那样你理应能需要退还你已经支付的租金。